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提出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至55元,新增经费向乡村医生倾斜,继续实施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12类项目。
中央财政将继续对各地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通知》还明确了三项年度重点工作:稳妥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积极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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