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四重保障、九个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对罹患儿童白血病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救治费用按照按病种付费,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救助。目前,9类15种大病专项救治确诊患病人数115人,已救治114人,救治进展为99.13%。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光明扶贫工程”,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是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县两家定点医院和13个乡镇卫生院均设有有“一站式”结算收费窗口,患者入院先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严格执行“两免”措施(免住院起付线、免一般诊疗费)。
三是落实“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救治,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实行挂图作战,做到应治尽治,应保尽保。截止目前,我县 大病集中救治需要救治的有2153人,已救治2062人,救治进展为95.8%;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需救治签约服务的有2950人,已签约救治2950人,救治进展为100%;重病兜底保障需救治24人,已救治24人,救治进展为100%。(通讯员: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卫计局 罗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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