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工作方案。方案显示,陕西将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力争6月底前形成修订初稿。
《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自2002年颁布以来,有力地促进了该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据本次修订总负责人、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光辉表示,此次修订将着力解决陕西省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补齐短板来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同时发挥中药产业发展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修改还将积极借鉴外省经验、以往的支持政策,把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融入条例。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政法、药政、监督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中医药大学、省中医医院相关业务处共同参与修订。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