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公布22项苗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这22个医疗项目暂在申报的贵州省苗医医院(贵阳中医一附院)、黔南州中医院、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试点开展,其他未申报公立医疗机构暂不开展。试行期为一年。通知明确,由试点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服务成本、服务内容,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行制定价格。试行期满前三个月,试点医疗机构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审核的通知》对成本监审的要求申报正式价格。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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