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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启动2019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3个类别。

《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年度项目的主办单位、授课教师要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备案项目的,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相同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4-2018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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