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修订草案提出加强川产道地药材保护,支持药膳、食疗、药食同源药材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川派中医药项目申遗。
为顺应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应当遵循中医药特点的规定,并对调研中患者和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反映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问题作出规定。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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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修订草案提出加强川产道地药材保护,支持药膳、食疗、药食同源药材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川派中医药项目申遗。
为顺应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应当遵循中医药特点的规定,并对调研中患者和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反映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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