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在其网站上对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进行公示,共有包括北京东城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河北安国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等15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文件部署,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过单位申请、地方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检查等环节的审核评定,拟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河北省安国市、山西省平顺县、吉林省通化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亳州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日照市、湖北省蕲春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南川区、四川省都江堰市、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陕西省铜川市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5~11日。
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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