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检测能力建设和管理,规范艾滋病检测点的检测工作,全面提高艾滋病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修订版)和《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管理方案》要求。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实验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17年8月至9月对我市4家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27家艾滋病检测点进行为期1个月的督导考核。
此次督导考核根据《河南省艾滋病检测点现场考核评分细则》,采取现场看、查、问等方式,对各单位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质量等进行现场督导和盲样考核。
督导组针对各个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建设缺失,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建议, 并要求各检测点要加强对艾滋病检验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技术措施,科学、有序的开展HIV抗体的快速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有效性,严防差错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发生。
经过认真审核和综合评定,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汝州市人民医院(丹阳路院区艾滋病检测点)、庙下镇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小屯镇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4家单位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此次督导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验室对艾滋病快速检测的技术操作规程,有效提高艾滋病检测点工作质量,为我市检测和发现艾滋病提供了重要技术保证,对提高我市艾滋病检测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减少检测盲区,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张乐乐 桂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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