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对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陕西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建立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省级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该省中医药工作。
联席会议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中医药工作。对全省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事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省物价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省老龄办、陕西保监局、陕西中医药大学等3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副省长魏增军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小宁、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刘宝琴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陕西省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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