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创建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未来3年创建6个中医药强县发展目标。为保障目标实现,《实施方案》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给力”中医药发展,进一步充分释放中医药“五种资源”活力,提升中医药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衡水市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力争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建成“国医堂”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不低于75%、90%。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中,至少有1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配备,并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素质水平。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7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实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师带徒、全科中医师培养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项目。
三是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新厂区,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注重技术改进和设备更新。着力打造故城县茂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药材土元养殖基地,积极推广武强县信嘉专业种植合作社中药材种植模式,规范中药材人工种植和加工。加快养老、旅游、文化、生态等资源与中医药整合融合,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四是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和优势,提高住院患者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10%以上,将中医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执行与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浮一级的标准。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设置独立编制的中医科。支持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
《实施方案》还强调,要对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主要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同时将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列入县级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中医药强县创建工作的资金、政策支持情况和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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