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详见第三版),提出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消费潜力不断得到释放,老年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意见》明确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养生保健与疾病治疗及康复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开放相结合,分类指导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创新供给与释放需求相结合。
《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快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病和保健、康复、照护为主的中医医院等。
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民政部门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增强社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
培养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人才。加强中医老年病学和中医护理学等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相关学科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鼓励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与现代高新技术产品相结合。规范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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