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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发2017年版药品目录

时隔8年,国家颁布新版医保目录。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正式公布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新版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其中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中药饮片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

新版目录要求,规范各省药品目录调整。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对《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进行调整,并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同时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

该文件印发后,《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文件同时废止。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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