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出台《2017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确定今年四项中医药重点工作。青岛市2017年将通过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十百千万”工程,启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开展“中医药+”行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十百千万”工程,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进国内知名中医药专家,建立4~6个国医大师工作站、100个引进类知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召开全市中医药工作(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创新中医药政策和服务模式,设立中医发展基金,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中医优势病种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类(DRGs)支付模式,落实医改中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构建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鼓励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诊所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探索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公益性中医医院,支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全面实施“送汤药上门”服务,试点开展“中医上门”服务,探索居民中医养生保健自助服务模式。
二是启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市属医院下沉区(市)属医院、区(市)属医院下沉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级中医师帮扶基层机制,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重点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争使2~4个区(市)100%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率先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恢复设立胶州市中医医院,建成100个国医馆、100个中医专病(专技)特色门诊,建立1个国家级、8个市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10个省市级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综合(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三级综合医院至少建立3个中医专科(专业)门诊,二级综合医院至少建立2个中医专科(专业)门诊,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树立“大中医”理念,完善青岛市中医药发展集团内部运行长效机制,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联合开展师承教育、研究生培养等共享平台,探索协作共赢的发展模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中医特色医联体。
三是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鼓励引导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中医经典病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等中医药特色科室,开展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监测考评,开展中药饮片质量的飞行检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管理;加快打造中医优势学科群,着力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和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打造10-20个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培育100个中医优势病种,各区市重点建设3-5个中医重点(特色)学科(专科);继续实施“三经(经典、经方、经验)传承”战略,加强优秀中医药传承型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举办以中医经典为主要内容的“名师论坛”系列学术活动,加强驻青院校中医药课程教学,推进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建设项目;引进培养优秀中医药传承型人才,推进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锻造一支中医思维模式稳固、中医临床疗效较高、中医信念坚定的中医药传承型人才队伍。
四是开展“中医药+”行动,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出台《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实施“中医药+养生”行动,开展“养生堂”建设项目,在医疗机构开设提供非医疗性质的养生保健服务区,鼓励社会性养生保健机构开设养生堂,鼓励中医药专家对养生堂提供技术支持;实施“中医药+旅游”行动,遴选打造10条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线(点),建立10个中医养生长寿之乡;实施“中医药+养老”行动,建设10个中医特色医养结合基地,启动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和海慈医疗集团中医康复中心项目;实施“中医药+文化”行动,深入挖掘“崂山点穴”、“三字经推拿”等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7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若干个中医药文化特色小镇。大力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开展养生保健“五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举办第二届“三伏养生节”和第六届“膏方节”活动,组建“养生保健专家宣讲团”,重点支持黄岛区等5个“治未病”服务试点区,开展中医药新闻宣传骨干培训,举办200场中医科普(养生)大讲堂,年内中医科普知识受众达到50万人次,深化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形成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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