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日前出台《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规定中医科作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并设置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中药房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煎药室、中药库、治未病室等。除了基本设施外,要配备7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3种以上中医康复设备。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本机构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且应不少于2名。运用中医辨证论治处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等项目中的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能够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进行康复治疗。鼓励培育中医优势病种和中医特色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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