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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启动第四周期(2013-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四周期(2013-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11月14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了2013-2016年度汝州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会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安占朝、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朱艳涛、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宋亚峰以及来自全市各市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驻汝企业医疗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工作会议。

会上下发了关于《汝州市2013—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指定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市2013—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各医疗机构在考核办公室指导下进行医师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门诊部、诊所、卫生室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的申报、录入及管理工作。2016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4个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包含离(退)休返聘继续在临床执业的医师,都需要参加定期考核。《方案》还对考核时间作出具体安排:11月25日前完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12月25日前完成主要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医师的培训及再考核工作于2018年元月底结束。

会议强调,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的法定任务,在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过程中,全市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做好宣传、沟通、服务和落实;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要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本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各项工作。广大医师要自觉参与,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为培养好、管理好、发展好、建设好我市医师队伍以及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和健康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会上还对医师定期考核系统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操作培训

据悉,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其中,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执行简易程序,其余注册医师需参加一般程序考核。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通讯员:张乐乐)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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