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带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快速发展,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旅游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建设中医药旅游示范单位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目标以及具体工作措施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2016年辽宁省培育10~20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到2020年,全省建设100家以上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覆盖全省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服务企业或知名品牌,带动全省实现中医药健康旅游收入1000亿元。
《通知》指出,中医药资源单位要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类专业人员和导游员的业务培训,达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标准。旅游资源单位要与中医药资源单位开展合作,引入中医药服务人员、文化理念和技术产品,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档次,达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标准。将建立旅游与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协作机制,负责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的标准制定、评审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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