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三级医院申报儿科专业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加强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能和中医儿科适宜技术在基层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儿科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要加强儿科培训体系建设,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开展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定向规范化培训项目,定向支持其他专业的临床医学毕业生接受儿科专业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后从事儿科临床工作。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
《意见》明确,在该省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置中医儿科,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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