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工作要求,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2016年,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科学实施急慢分治,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
通知明确,科学实施急慢分治,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中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二级中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建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要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