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可将全省中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执行与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浮一级的标准。
《指导意见》作为今后一个阶段河北深化医改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要求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基础设施、信息化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基本设备购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改革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审批、生产、使用管理,遴选效果好、价格优、应用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医疗机构内流通使用。
河北省将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医保补偿政策,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医保基金平衡可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住院患者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科学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