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集中整治、总结评估3个阶段,为期1年。《行动方案》要求,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院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人民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及时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判,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惩处,判决结果依法公开。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全国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使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法治化、常态化。
为部署落实《行动方案》,7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4部门联合召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会上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形成强大声势。各地要对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案件进行逐件督办,逐件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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