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中国·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民族医药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和医药产业进步,发挥中医民族医药优势,把新疆打造成为丝绸之路健康服务中心和健康产业基地。
《规划》要求,将新疆规划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医民族医药国际医疗服务中心、药物研发中心、传统医学教育中心、药材资源开发中心、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中心和中医民族医药交流协作中心。
5年内,新疆将初步构建自治区、边境地州及县市、边境口岸和旅游城市(景点)、旅游景点等多层次的中医民族医药对外健康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医民族医药对外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建立国际标准和技术服务规范。拓展援疆工作重点领域,形成以新疆为核心区,相关省份以及援疆省市共同构建的中医民族医药国际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和中医民族医药国际国内市场。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依托自治区中医医院建立“中国·新疆中医国际医疗服务中心”,依托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建立“中国维吾尔医国际医疗服务中心”,依托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建立“中国哈萨克医国际医疗服务中心”。
《规划》提出,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药物研发中心”。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重点病种研究,进一步提升中医民族医药临床科研水平。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传统医学教育中心”,加大国际型、复合型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健康产业集群,扩大医药产品进出口贸易,做大做强新疆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
《规划》还明确了相应保障措施,自治区将成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医民族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