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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医管理局更名升格副厅级

近日,经云南省委编办同意,“云南省中医管理局”更名为“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并升格为副厅级建制,在原中医传承发展处、中医服务监督管理处的基础上增设了民族医药处,进一步明确了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完善了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

云南省政府即将印发的《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中,就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要求省编办和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推动州、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中医药管理科室,推动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配备中医药专职管理干部,适应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今年7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三次发展中医药大会,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会上提出,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高效、有序、有力的中医药管理运行机构,切实做好中医药发展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各地要尽快健全州(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省委编办率先落实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中医药管理局更名升格的问题。(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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