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提出坚持蒙中西医并重,坚持蒙医、中医与西医相互优势互补,强化扶持,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标准、养老、医疗外交等方面全面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推动建立蒙医药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发挥好机制的作用,在蒙医药中医药管理部门蒙医药中医药专业人员要达到60%以上。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挂蒙医药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并设置专门的蒙医药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蒙医药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和蒙医药中医药文化精髓、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成就的宣传。科学规范蒙医临床诊疗和药物研制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蒙医药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重大疑难疾病和蒙药制剂改革等方面予以支持并有所突破。在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救治、卫生援外和国际交流等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的作用。
《意见》强调,落实“在蒙医中医医院就医提高报销比例15%~20%、降低报销起付线20%~50%”的政策。将针刺、灸疗、拔罐、针刀、整骨术心身医学等蒙医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和医保住院报销范围;盟市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要尽快达到三级以上蒙医中医综合医院等级医院标准。(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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