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提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公共卫生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中医药项目与其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既分工明确又紧密合作的项目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实施工作的认识,要将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与中医医疗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同步推进。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积极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药健康管理信息化系统或模块。要认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针对中医药项目的培训,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进行专题培训,实现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的全覆盖。要以中医药项目为重点,结合健康教育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教活动,加强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知识的宣教工作,提高群众对中医药项目的知晓率。
《通知》强调,要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医药项目的考核指标和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制定民族医药服务规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开展民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在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绩效考核及项目宣传动员和信息监测评估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注重发现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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