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就做好中药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发出通知,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分类、申报方式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表示,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中成药中,重点选择临床用量大、涵盖多种剂型的中成药及其原料和临床常用饮片作为示范,建立一批基础标准、分级标准及优质标准。构建中药质量标准库和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强化中药质量评价基础条件建设,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形成中药标准化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保障中药产业持续发展。
申报的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主要包括中药重点产品标准和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由中成药生产企业牵头,中药饮片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牵头。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中,中药质量标准库建设项目应由中医药科研机构单独或联合国内优势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资金匹配能力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能力、较强的专职从业人员队伍、较好的标准研究工作基础和硬件条件。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中药质量研究与检测的软硬件条件及从事中药标准研究、制定或检测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多元化的资金匹配能力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能力,具有满足运行、产权清晰的固定场所。(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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