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4月10日透露,为促进全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确定,按照因素分配法,采取切块方式下达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启动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国医堂项目购置所需的诊疗设备、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特色文化建设。
办法要求,各市要根据国医堂省级项目标准,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择优推荐国医堂省级补助项目,报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基层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中国中医药报)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