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紧缺型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投资支持。
《意见》明确,进一步梳理医疗、食品、养老等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逐步依法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和保健用品审批权限,依法取消食品委托加工需要备案的规定。逐步依法将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一并办理。
《意见》还明确,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康复等设施。各级政府要扩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康复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公布采购目录,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平等参与。(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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