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肿瘤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全国肿瘤登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国肿瘤登记工作。此举旨在建立完善全国肿瘤登记制度,动态掌握我国癌症流行状况和发展趋势。
《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肿瘤登记体系,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辖区肿瘤登记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辖区肿瘤登记工作,可根据当地肿瘤流行情况指定当地医疗保健机构或疾控中心设立肿瘤登记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每年对本省(区、市)的肿瘤登记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办法》要求各级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管理,提供政策、人员和经费保障。各肿瘤报告单位及有关研究机构应当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伦理学准则、知识产权准则和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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