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国家试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以来,中医专业学位一直设置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之中,与西医学在同一试行办法下开展,并不能充分体现中医学特色。为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
《方案》细化了不同专业学位与毕业后教育的衔接方式。其中,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有机衔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
《方案》同时规定,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制,积极吸纳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参与研究生培养。
《方案》指出,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Chinese Medicine”,缩写为“DCM”。学位旨在培养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坚实宽广的中医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科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较强的传承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结合临床开展研究并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够独立从事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Chinese Medicine”,缩写为“MCM”。学位目标在于培养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同时掌握必要的现代医疗技术,具有较强的传承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临床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此次设置的中医专业学位将重视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总结与传承,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社会实践、跟师学习、专业训练和科研实践等多种形式。
同时,学位论文也更加注重结合中医临床实际选题,突出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其中,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反映研究生运用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是研究报告、临证经验总结、专业文献研究、医案医话解析等。
《方案》还规定学位论文答辩成员中必须有中医临床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根据《方案》,学位的考核方式分为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考核通过者,授予中医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中医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要求,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与中医毕业后教育有机衔接,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同时,结合中医特点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也将进一步制定出台。(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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