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强调,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系统重大而紧迫的历史使命。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方向,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全力推进。
一是必须解放思想,树立改革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思想上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改革创新,探索出推进路径和方法;要把法治作为重要依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各种问题,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是必须着力推动完善中医药制度体系。要站在国家层面,对中医药发展进行总体统筹规划和制度设计,进一步突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要围绕中医药法,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要及时跟进并主动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反映中医药特点,体现中医药内容,推动建立健全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中医药制度体系。
三是必须着力提高中医药系统的治理能力。要针对当前中医药系统治理能力中的短板,着力“填平补齐”。要提高战略把控能力,就是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始终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看待中医药改革与发展,使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围绕大局、服务大局;要提高统筹谋划能力,就是统筹中医药城乡、区域、全面与局部,统筹中医药与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统筹中医与中药,统筹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统筹国内与国外发展的能力,协调好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关系的能力,使中医药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要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就是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的能力,始终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需求出发推动中医药管理和服务创新;要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就是通过调查研究把握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善于倾听群众意见、发现基层经验以及依靠专家决策咨询的能力,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符合实际;要提高执行落实能力,就是有效利用资源、保质保量达成目标的能力,始终坚持目标导向,确保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落到实处。
四是必须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要推动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相互合作的治理模式。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社团在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实现自我治理。要推动中医药工作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治、共同促进事业发展的合力。要加强中央与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联动,形成既有从上到下、也有自下而上的治理方式,克服“综而未合”、“联而未动”的现象和问题。
五是要善于运用中医药的理念方法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中华传统文化研究,并多次在重要讲话中运用中医药理念和术语来阐述治国理政的思想和观点,充分体现了对中医药的哲学理念和文化内涵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也说明中医药理论和实践体系蕴含着大量治国理政的智慧和方法。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并实践的“三观互动”理念和方法,就是体现和运用了中医药整体观、系统论、辨证论治等核心思想,要在借鉴现代治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不断坚持完善,使之在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效能。
王国强表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和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要求,既为中医药工作融入大局、参与大局、服务大局,提高贡献率和显示度提供了重大机遇,也对中医药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课题。
当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从制度体系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法律法规体系还未建立,现行卫生政策法规等相关制度与中医药特点规律还不相适应,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制度保障尚需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健全,相关方面协调配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从运用制度管理中医药事务的能力看,不仅存在继承能力不足,也存在创新能力不强的现象;不仅存在宏观把控、统筹规划能力不足,也存在落实不力问题;不仅存在管理缺位、不到位,也存在管理错位甚至越位现象。
从治理方式看,治理主体单一,行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还不能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合力;治理方式方法还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刚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
因此,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紧迫,任重道远。(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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