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召开中医药标准化座谈会,该局副局长于文明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严格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管理,提升中医药标准质量,促进中医药标准的实施推广。
就下一步工作,于文明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深刻认识到中医药标准化在中医药事业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的管理,完善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中医药标准质量水平,增强标准的共识度。三是加强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推广应用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各行业组织、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等在标准推广应用的协同作用。四是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与相关业务司的合作,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将中医药相关科研成果以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加快研究一批、储备一批、发布一批,推动中医药标准在中医药医疗机构中应用。五是加强中医药标准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化保障机制,根据《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公益性标准制修订为主,积极争取国家经费投入,扩大中医药标准专项。六是进一步统筹国内和国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一方面推动中医药国内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另一方面以国际标准化工作的需求为导向,引导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七是紧密结合全局工作重点,通过政府、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部门联合的形式,加强健康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促进中医药标准制修订与中医药工作需求相结合。八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与学术团体之间的职责划分,加强局标准管理部门、标办、学会、协会等之间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的积极性。
于文明指出,贵阳会议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围绕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和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两大任务,加强宏观规划,先后制定发布了《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将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纳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以及中医药标准项目享有科研课题待遇的具体办法。2012年以来,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中医标准应用评价和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培训了一批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广实施了一批中医药标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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