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六深化”推动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深化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在10所县级中医院设立“名医堂”,在6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国医馆”,在10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创建50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到2014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7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是深化中医药内涵质量建设。在市中医院和5所县级中医院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和中医特色优质护理服务。市长安区、新华区创建成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把2014年确定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年”。
三是深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和10所县级中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在市疾控中心和10所综合医院成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在100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立“治未病”指导室。在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启动将高血压、糖尿病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四是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年内开展一体化管理的县(市)10个。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的政策,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
五是深化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在河北中医学院建立函授教育基地,组织乡村中医药人员接受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分期分批组织1000名乡村中医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培训。
六是深化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落实对中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安排专项经费,搞好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要结合县级卫生和计生部门机构改革,成立专门的中医药管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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