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零时起,在浙江省杭州市区的4家省级公立中医院将全面实行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销售零差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说,这标志着浙江全省所有公立中医院全都加入药品销售零差率行列,促使中医院进一步深化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的综合改革。
2013年,浙江各市、县全面推进公立中医院改革,中医院与西医院同步实施了药品零差率,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总体低于西医院的情况下,中医院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深挖潜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省公立中医院总诊疗人次和出院病人数分别同比增长6.9%、7.89%,而门诊,住院均次费明显低于综合医院。
该省提出,2014年省级公立中医院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要与调整医疗价格政策、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发挥医疗保险政策调节作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同步进行,通过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省级中医院运行、补偿、管理等新机制。
该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实行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切实发挥对过度用药的制约作用。所有公立中医院都要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比重,优化收入结构。各级医疗机构都要继续执行该省推出的中药饮片帖均费控制政策,做到中药饮片帖均费用三级医院不超过40元,二级及其他所有医疗机构不超过30元,原则上每帖费用不超过50元,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中医院的公益性,中医院因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造成亏损的,由财政给予政策性亏损补贴。
浙江还提出,进一步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与医院的责、权、利关系,推动中医院去行政化改革。鼓励中医院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以医疗服务质量和数量为考核要素,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省级中医院以合作形式支持医师多点执业,或省级中医院的医师通过与医院签订协议方式实行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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