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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10个示范县推进“提升工程”

陕西日前印发2014年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建设10个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县,为全面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供样本和经验。

该省要求,在推进“提升工程”的关键之年,市、县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大投入,10个市选择10个县先期开展“示范县”建设,示范县的中医医院要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在此基础上,发挥示范县引领带动作用,加速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扩大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可及性。

该省强调,县级政府应把中医医院建设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同步协调发展,在现有基础上着力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与水平,年底前全省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市、县级政府应投入必要的建设资金,加强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能力建设,年底要实现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20%的中医类别医师人员和必要的中医药设备;市、县要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作用,以网络平台推广、办班培训等形式,年内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覆盖,55%的村卫生室、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乡村医生必须掌握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据悉,示范县建设将有力地促进各市县积极落实和推进“提升工程”。到年底,该省可提前实现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部分建设任务指标。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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