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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制定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黔东南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进一步促进苗医药侗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条例》从保障与发展、从业与管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概定,进一步为苗医药侗医药传承、研究、保护提供了法规保障。

黔东南苗医药、侗医药本真性保持完整,资源丰富,为充分利用本地苗医药侗医药的药用物种资源,采取有效行医方式,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方面有着独到之处,已成为国内外研究苗医药侗医药,研发创新苗侗新药的热点地区。

为了继承和弘扬苗医药侗医药优秀文化,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该州以宪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条例》。

《条例》制定实施后,将对苗医药侗医药的传承、研究起到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苗医药侗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

咨询电话:010-8726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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