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实施全省乡村医疗机构中医药重点专病建设项目申报。凡具备申报条件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均可申报全省乡村中医药重点专病建设项目。
该省重点专病建设项目申报条件为:申报单位管理规范,运行良好,重视中医药工作,近3年无医疗事故发生,且中医药服务量均达到3个1/3(即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申报的中医药重点专病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近3年单科专病每年诊疗人次均在3000人次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病带头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日均门诊量不低于25人次;中医药重点专病带头人为甘肃省基层名中医或甘肃省乡村名中医的,可优先考虑。(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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