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近日对吉林、广东部分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的结果。结果显示,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厂区)原料库存放用于生产肺宁颗粒的药材返魂草部分发生霉变变质,并存在故意编造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
目前该局已要求吉林省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同时公布对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经国家评价性抽验发现,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批号为120201)检出微量解热镇痛类抗炎药。
经检查发现,该产品委托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经查实,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抗骨增生片与氯芬黄敏片发生交叉污染。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承接多家委托生产、中西药生产交替共线进行、清场不彻底造成的药品污染事件。广东省局已依法收回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和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涉事产品已启动召回措施。(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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