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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九成社区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广西人大常委会日前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区有各类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1800家,其中公立中医民族医医院95所;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4.3%的乡镇卫生院、8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8.6%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

2012年与2008年相比,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制造业年总产值增长249.1%,中药壮瑶药种植面积、年产值分别增长了161.6%、352.9%,中药壮瑶药年交易量增长了189.4%。

据介绍,中医药壮瑶医药的使用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2年,全区中医壮瑶医门诊次均费用比综合医院低30元左右,中医壮瑶医住院人均费用也比综合医院的低1000元左右。

2012年,广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服务的排名分别由2008年的第29位上升到16位、第21位上升到第9位。全区有12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全国排第9位、西部第2位;有14个国家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在全国排第15位、西部第3位;2011年,中药制造业在全国排第11位,广西药用植物园综合实力居全国同行前列。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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