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中医治未病纳入基本公卫服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2013年起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今年,各省(区、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30%。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另行制订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通知还要求,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5元提高至30元。用于扩大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提高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补助水平;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通知指出,要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注重发挥中医药健康教育作用。

通知还指出,要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提高知晓率。要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今年以县(区、市)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要分别达到35%和20%以上,全国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000万人和2000万人以上。要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上一篇:确保中药濒危物种可持续发展

下一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增员增内设机构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