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1月启动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下同)评审工作,并于日前印发了相关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
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旨在促进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中医医疗质量,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统筹利用全社会中医医疗资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省级和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须严格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原则上各省(区、市)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各评审专家组将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从省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全部由被评审中医医院所在地(市)辖区外的专家组成。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医医院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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