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保健协会组织的保健食品相关问题论证会上了解到,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首次赋予保健食品法律地位,到如今《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至少有120部法律法规评价标准作保障。
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介绍,保健食品近十几年来发展迅速,呈现出走质量、效益型道路,重视科技研发,实现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但部分保健食品企业仍存在违规添加药物、夸大功效宣传的现象。
他建议今后要做好保健产品的再评价,可以用循证医学的方法对产品实施再评价,把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保健产品功效介绍要严谨,严格按照国食健字批准认定的功效范围。
中医药专家介绍,对于中药类保健食品除了体现国家所规定的各种功能外,还体现中医药理论的特定功效,属于中医药养生和中医防治理论的范畴,所以在研发与推广过程中要始终遵从中医的基本理论,功效描述准确,必须有特定的人群适用范围,各种特定的功能作用要有科学性和针对性。
与会专家呼吁,传统医药保健品生产企业要严把质量关,用质量、诚信营造品牌,发挥中医药学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中医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方法的研究,体现中药保健食品辨证论食与整体调节的理念。同时,加强国内外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和管理思路创新。在研究中逐步揭示原料中的活性成分,结合中药化学研究,开发符合中药性味功用、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新的中药保健食品。
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参与了此次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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