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市、县(市)两级政府积极出台政策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是到2020年建立10个市级中医人才培训基地,每个由市级财政投入50万元;建立有中医优势的重点专科专病30个,每个由市、县(市)财政投入20万元。
二是中医院正常经费的补助由原来与综合医院一样的标准,改为比综合医院提高50%。有的县将在编在岗人员和核定编制数内的合同制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超出核定编制数的给予50%补助,同时化解部分历史债务。
三是设立中医人才资助费,每年新招聘入编的中医药本科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每人由同级财政给用人单位资助3万。
四是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轻重缓急作出安排。有的县对单件医疗设备在10万以上的,每年财政安排150万专项补助。
五是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给予倾斜,住院病人目录内的中药饮片全报;治疗性推拿列入报销范围;中医院的病人门槛费低于综合性医院;中药院内制剂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有的县制定了中草药饮片支出年达到药品总支出的15%以上,给予医院奖励30万元,达到25%的奖励50万元。
六是根据中医院的等级和服务能力提升,重新核定床位编制数并按1:1.4的床位与人员比例足额核定人员编制数。
七是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和临床研究所(室),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科技成果评审或鉴定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
八是用3~5年时间,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所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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