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在全省开展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创建工作,自8月21日开始,为期5年。全省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可申报,名额分别为100所和60个。
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具有良好的中医药工作基础;在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业务开展、人员配备与培训、指导卫生室工作情况等方面成绩突出,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较高。省卫生厅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和公示后,授予合格单位“省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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