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于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四川建成西部中医药发展的高地和全国重要的中医药区域中心,推动该省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
意见提出,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或民族医科(室),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40%以上。培育名医,建成一批名科、名院、名药、名企、名园,培养一批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在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和中药相关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重点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的中药企业,中药产业规模与效益居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每个市(州)建好一所市(州)级中医医院。加快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室并完成标准化建设,编制内中医药人员应占医药人员总数的20%~3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生。各级中医医院应设立“治未病”科室,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应积极开展“治未病”工作。各级疾控、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机构均应配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有资质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按区域卫生规划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办中医馆或中医医院,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施行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35个,省级重点专科100个,四川省名科20个,形成四川中医专科品牌。建设50个医院中药制剂室,依法进行中药制剂的使用和推广。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办院方向,人才结构、科室设置和技术服务要以中医为主体。建成中医药技术精湛、功能完善、管理科学、优势明显、服务一流、群众满意的中医名院10所。
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提供5项。
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实施川派中医药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研究工程。将部省共建的“中药资源系统研究与开发利用培育基地”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打造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完成一批以川产中药为主体的中药新药和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力争中医药在防治糖尿病、中风、急性胰腺炎、肝病和艾滋病等方面取得突破和成效。
繁荣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中医药队伍。以成都中医药大学博物馆为基础,建成四川省中医药博物馆。
为保障意见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发展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和扶持,制定鼓励中医药服务的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对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