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医信息中医新闻正文

明确中医药四项标准

近日,卫生部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标准。中医管理与持续改进成为其中一节。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中,中医药工作的四个评价标准为:中医诊疗科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等法规的要求;有中医科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体现中医特色的诊疗规范。充分发挥中医特色,建立并完善中医与西医临床科室的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开展辨证施护,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根据医疗资源情况设置中药房与中药煎药室或有合同/协议的委托服务,应符合卫生部《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根据医院规模和临床需要,设置规范的中药房与中药煎药室;科主任、护士长及具备资质的中医药人员组成质量管理团队,根据中医诊疗理念、中医科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医疗文件书写、诊疗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应用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活动。细则中按评价要点明确了A、B、C三个等级。

咨询电话:010-87876186

上一篇:把中医养生观念送进千家万户

下一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增员增内设机构

返回首页

相关

推荐

最新

站内直通车

首页常识特色保健养生论坛信息丰胸减肥名医药材书籍新闻文化偏方拔罐膏药刮痧火疗气功推拿药茶药酒药浴针灸美容老年育儿男性女性疾病杂症中药诊断医案词典医生医院问答药粥砭石足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