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获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在全国遴选一批疗效显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组织实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政府举办的中医、民族医机构及非政府举办的具有中医学术流派特色优势的中医、民族医机构均可申报,并鼓励具有流派特色优势的民间特色医药整合申报。项目包括以独创的学术观点、特色诊疗技术、理法方药闻名的中医学术流派;中医内、外、妇、儿、针、推、骨伤、皮肤、五官等临床各科流派;民族医流派;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疗效独特的民间医药流派。
申报流派条件须具备至目前的代表性传承人已传承三代以上并有明确传承脉络等;代表性传承人要求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能技艺,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全面、系统掌握并传承、应用和推广本流派学术思想、诊疗技艺、特色用药达15年以上等;主要传承人要求通过家传或师承学习本流派学术思想和临床技术达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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