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提前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的目标。近日,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编办、省卫生厅等7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完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非营利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7部门要求,全省各地要尽快制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充分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利好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7部门强调,全省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促进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细化措施,加大力度,落实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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