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扶持和促进回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共四部分、二十条,从回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回药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该区发展回医药事业的具体目标。包括完善回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回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名回医评选培养制度、加强回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回医药研发水平、加强回医药标准化建设、培育和倡导回医药文化、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王正伟强调,发展回医药事业,要在理论研究上求突破。自治区相关部门要系统总结和整理回医药研究方法的优势和特点,大力开展回族医药学术研讨,深入开展回族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回医药教学研究,形成比较系统的回族医药基础理论,用于指导回医药临床和实践。
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回族医药临床特色诊疗技术研究,加强回族医药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推广,形成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有效的回族医药诊疗方术。同时也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回族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间的合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要在产业推进上求突破。
回医药产业是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资源优势的产业。要探索回医药和中医药的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回医药及清真保健产品的研发工作,做大做强回医药产业,把回医药打造成宁夏的特色医药保健产业。
《意见》指出,要在人才培养上求突破。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多措施、多层次培养一批回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要在交流合作上求突破。要鼓励回族医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特别要加强和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蒙医药、藏医药的先进经验,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使回医药有所突破,有所发展,力争打入阿拉伯世界。
王正伟指出,回医药是祖国医药学的瑰宝,也是民族地区重要的卫生资源及人类共享的宝贵财富。继承发展回医药事业,对提高全区各族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发展祖国医药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回医药事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回医药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夯实基础、落实政策、深化改革等方面入手,努力开创全区回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新闻背景
回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中的奇葩,是中国传统医学与阿拉伯—伊斯兰医学东西合璧的产物,具有鲜明的回族特色和伊斯兰文化印记。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回医药事业的发展,2009年成立了宁夏回族医药研究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回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全区共有回族医药科研机构6所,民营回族医药医疗机构7家,回药研发企业7家,自治区中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设有回医病区或回医科。宁夏回药集团生产的回力宝等清真保健系列产品,在区内外及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反映良好,市场开发前景广阔。
咨询电话:010-8787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