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10日,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座谈会在云南昆明召开。会议总结了今年上半年的中医药工作,并就在深化医改中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中医药作用、如何抓好重大项目的落实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副局长吴刚、于文明、李大宁、马建中,局党组成员王志勇,以及云南省副省长高峰等出席会议。
王国强在讲话中回顾了上半年的中医药工作进展情况。他指出,中医药参与深化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将国务院《若干意见》确定的政策措施结合深化医改加以落实;中医药事业抓住“十二五”机会,积极纳入各项规划;以城乡基层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新闻宣传和文化建设、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
王国强介绍说,上半年按照中央“强基层”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基层中医药服务建设推进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中央财政2011年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方面新增投资42.12亿元,支持覆盖1814所县级中医医院、58个地市级民族医医院和88个西部地区地市级中医医院的能力建设。
二是制定印发《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并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与检查评估。
三是《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中体现了中医药内容,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准入及使用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乡村医生使用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治的职责要求。同时,在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中增加了5年制中医学本科生1000名。
四是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推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服务广大患者。
五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补助3亿元,用于以解决疾病诊疗问题为核心的专科能力建设。
此外,为进一步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一批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将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政策作为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抓手;加强了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的培训;各地进一步探索建立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利用的政策措施;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在新修订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新增了儿童保健对中医药服务的要求,细化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服务要求;与发改委、卫生部联合将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建设备选库项目中的县级中医医院由原定的369所增加到384所,中央安排资金10.14亿元,支持70所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王国强强调,上半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首次为在深化医改中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作用出台的专门文件,为推动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提供了更加有力、坚实的保证。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做好贯彻落实,以《意见》为抓手,结合实际,将文件转变成本省本市的实施意见,找准切入点,让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作用。
会上,财政部社保司副司长宋其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和医政司负责人介绍了市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的有关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介绍了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情况,昆明市卫生局就该市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工作进行了交流。近百名参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执行好两个中央财政项目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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