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坚持“强市、保县、抓乡、带村”工作思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将中医药进基层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以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抓手,基本形成“中医医院主导,乡镇卫生院枢纽中联,村卫生室网底扎实”的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已建成30个中医药专家服务站,30处中医特色卫生院、100所中医特色卫生室、10所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率、50项中医适宜技术覆盖率均达到100%。
二是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提高。该市出台了《济宁市名中医药专家评选办法》,评选出3名有突出贡献中医药专家、18名市级名中医药专家、30名基层名中医,选拔出全市首届“我心目中的十大名中医”,全面实施了“5155”农村中医药人才培训工程,完成了3600名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有5851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技能的培训,有10580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
三是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坚持学科带动,提升中医药学科建设规模和档次。出台了《济宁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每个县市区都有2~3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市中医重点专科达到国家级5个、省级6个、市级29个。启动了济宁中医专家健康大课堂、中医专家进基层巡讲团以及中国中医科学院专家济宁行活动,推广应用50项中医适宜技术,实现了优质中医资源下基层、进社区,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全市有42.9%的中医院建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约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人数的5.3%,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群应用中医药服务量占总服务量的36.4%,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的23.1%,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8.6%。
四是中医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等文件,在医保、新农合等政策中对中医药服务提高报销比例,通过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利用市场经济杠杆,促进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机构中的广泛应用;通过降低中医医院起付线,引导患者人群合理选择就诊途径;通过提高针灸、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报销额度,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自付部分,获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是中医药防治疾病作用不断增强。在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疫情的防治中,中医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简、便、验、廉”的特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基层群众中掀起了“信中医、看中医、喝中药”的热潮。仅2010年防治手足口病工作中,就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购置中药煎药机118台,参与防治人群达12万余人次,服用中药48939副,占5岁以下儿童总数的11%。
六是中医药进基层形式不断创新。先后开展“弘扬国粹,共建和谐,服务基层,惠及百姓”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济宁站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全市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活动等,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集中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名中医药专家以及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开展学术活动16次,开展中医健康大讲堂15堂/次,先后深入县市区及乡镇义诊服务百余次,为群众义诊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免费赠予患者药品价值5000余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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